〔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針對收養服務費究竟用在哪裡?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表示,不只是上課,還包括審查、上法院、試養及收養後追蹤,只要小孩在台灣,就會一路追蹤到成年,與國外相較,台灣收取的費用已少了很多。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表示,全國經政府審核通過的收出養媒合機構共十三個,台中市有兒福聯盟及勵馨基金會,各機構收取的服務費大概都是十萬元,收養人申請後,機構提供資格審查、家訪、媒合、試養訪視、法院送件、追蹤關懷等服務,而且持續追蹤到小孩成年,收養家庭有任何需要,機構都會協助處理,本來估計費用在廿萬元以上,但政府要求不能超過十萬元。

林武雄指出,完成收養程序的時間視收養家庭與小孩的狀況而定,最順利的也要一年半,以全日托保母費每個月二萬四千元計算,這段期間光是保母費就要卅六萬元。

他也表示,台中市一年有廿多對夫妻能順利收養小孩,收出養新制上路前後的數字差不多,原因在於收養家庭多半喜歡年紀小、身體健康、原生家庭背景單純的小孩,但一般會出養小孩的家庭背景較不單純。

大部分收養家庭都能接受收費,有些家庭想收養特殊境遇的小孩,會認為寧可把這筆錢捐給小孩,有些家庭則是找到想收養的小孩,但卻不想經過機構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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