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1日電)夏季用電進入高峰,為確保民眾權益,經濟部標準局除將電表列為應檢度量衡器外,只要民眾覺得電費異常,可要求台電勘驗,並可檢附勘查結果文件向標準局申請糾紛鑑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家庭或廠商的用電量及電費計算都要依靠電表,假設電表度數誤差為0.2%,以民國102年台電公司電費收入新台幣5845億元計算,可能造成最大電費誤差約11億元,可見電表準確的重要。

標準局已將電表(電度表)列為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規定不論是由台電公司安裝於用戶家的電表,或是套房出租、市場攤商、學校教室及宿舍等自行安裝使用電表,均需經過檢定合格後才能安裝使用。

標準局表示,民眾若覺得家中的電費有異常時,可先向轄區各地電力公司提出書面或電話申訴,以確定是否為電表以外的問題(如漏電)所造成。

如電力公司現場勘驗後,民眾仍不滿意勘查結果,可以書面方式檢附勘查結果文件向標準局或轄區各分局申請糾紛鑑定;標準局會在拆表鑑定及測試後,發給鑑定報告,以確認用電戶電表準確性。1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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